深圳立法禁食猫狗肉,不少市民拍手叫好。然而,这样的做法真的合理吗?对此,深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王伟认为,这样的做法不可取。他表示,猫狗是有灵性的动物,它们对人类有感情,如果吃了人类的肉,会对人类产生不良影响。同时,王伟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饮食食卫生,不吃生肉,尤其是不要吃野生动物。另外,如果发现自己身边有人吃了不干净的东西,一定要及时制止,避免悲剧发生。
1、深圳禁止狗肉条例原文?
深圳立法禁食猫狗肉原文是什么
2020年3月31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明确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原文为:
第二条 禁止食用下列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其他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2、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禁止食用用于科学实验、公众展示、宠物饲养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及其制品。
“禁止食用用于科学实验、公众展示、宠物饲养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及其制品”。意味着猫狗属于禁食范围。因此深圳也成为中国大陆首个立法禁食猫狗的城市。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最高可按货值的30倍处罚,被外界称为“最严禁野令”。
2、全国首个立法禁止虐待动物的城市?
2020年3月31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黑名单”的形式明确规定:
猫狗禁止食用!至此,深圳成为大陆第一个立法禁食猫狗的城市 !
3、近期农业部和深圳出台禁食狗肉,真的和新冠疫情有关吗?
感觉禁食狗肉与疫情没直接关系,禁食狗肉应该与国际形象有关系。在爱狗人士不断的曝光之下,可以说是禁食狗肉爱狗人事的最终胜利,食用狗肉让人感觉是不文明的表现。国外人认为中国的狗肉产业在饲养与杀狗环节不人道。抵制中国的狗肉也是正常的。如果可以改善饲养与屠杀的工艺环节,制定有效的卫生检疫流程,其实问题不大,至少天主教的教义里就说:世间所有都是为人而生,人可以随意享用。
爱狗人士勿喷,爱狗人士可以把狗当家人,但你别强迫别人也这么想,你自己这样我认为你是爱心人事,如果你强迫别人的话我就只能认为你是道德绑架以至于行为过激。
食用狗肉有无同防疫相关应由专家研究审定,目前未闻此说。而以人类伴侣之说而禁食用之说应是荒唐无理的。狗作为宠物只是极少数养者的,与社会公民并旡相干。发禁食用令是学西洋贵族习惯,说是媚外也不为过。可日本东洋人至今还捕食世界禁捕的鲸鱼,你为什么不仿效?可见只有走大众赞许的路子才是对的。
我这个人不吃狗肉,但是别人吃我也不会阻止,但我绝对讨厌自己不吃还要不给别人吃的人,玉林狗肉节人家逼你吃了?一群所谓爱狗人士瞎凑热闹,禁狗肉干嘛不顺便把猪牛羊鸡鸭鱼都禁完
4、深圳一小区大量宠物狗疑遭人投毒致死,投毒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虽然养狗是个人所好,但狗是狗主人的私有财产,任何人不能无故侵犯与剥夺它的生命!
2020年5月,农业农村部已把狗定为:伴侣动物!
小区有人投毒,致使大量宠物狗死亡,此事非同小可,投毒人是在有意破坏人类和谐氛围,有意毒杀无辜生命,更和况小区还有更多的小孩出入,如果误食,后果则不勘设想,……投毒人行为己经构成犯罪!
这些狗主人应该联合起来报警,起诉投毒之人,用法律保护自已合法私有财产,保护自已家不会说话的家庭成员生命,将投毒之人绳之以法,给小区平安、祥和!
同时也希望那些心胸狭隘之下,放眼世界,接受大自然的恩赐,珍爱生命!不要因自私而毁了人生!
谢邀!
出门有安全感了,可以放心出门了,不用担心狗咬人了。
5、农业部对“可食用陆生动物名单”征求意见:狗为伴侣动物拟禁食,如何看待?
杜绝吃狗肉,更应该禁止狗肉节。
如果以后很多人喜欢猪了,是不是要禁吃猪肉了?
6、使用宠物肉应该被拘留吗?
食用宠物肉确实不应该
在长期的社会生活的,宠物作为不少人的陪伴,度过很长时间,人与宠物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感情也非常特殊,很多人会把宠物当做朋友、子女对待。有很多讲述人与宠物之前复杂感情的电影也是深受好评,这里不一一列举了。
禁食宠物肉,对于宠物的饲养者来说,肯定是不用说的,这里主要是针对的偷盗宠物的人,虽然实施盗窃的人并不一定要自己吃,但是有部分会卖出去给别人吃,禁食之后一定程度上也会降低偷盗宠物者的犯罪欲望。
宠物不等于猫狗、猫狗也不等于宠物
有人说这名人大代表的提案,将猫狗与野生动物绑在一起非常巧妙,其实他更巧妙的地方在于将宠物和猫狗画上等号。事实上,在很多地方,狗是被饲养专门用来食用的,这样的说法对于爱狗人士来说是一种无法承受的现实,但是却是客观的存在。
而且在实际的生活中,人民养的各种宠物也越来越多,除了猫狗之外,最多的还有鱼和鸟,当然还有很多特殊的。猫狗会受到保护,但是在这些提案之中却没有保护其他的宠物。但是这样也会带来另一个问题,既然宠物已经被法律确认为财产,那么所有者就应当有充分的处置权,那么为什么不能吃呢?
尚没有法律规定猫狗不能吃
会有很多人说深圳已经立法明确猫狗不能吃,武夫也详细了解了以下,大概是说的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条例的第三条是这样写的:
可以食用的动物包括:
(一)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所列的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鹌鹑以及该目录所列其他以提供食用为目的饲养的家禽家畜;
(二)依照法律、法规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
很多人就援引这一条,说猫狗没在目录上,就说明猫狗不能吃。但是这是一个立法逻辑的问题,白名单代表许可,但是并不代表禁止,而且在该条例第二条中也是这样规定:
禁止食用下列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其他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二)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禁止食用用于科学实验、公众展示、宠物饲养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及其制品。
所以,饲养的专门用来食用的“肉猫”“肉狗”地位依旧尴尬。
而且该条例援引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这一目录目前尚在征求意见,没有正式实施,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也对狗的地位做了特别的说明:
(五)关于狗。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武夫认为:猫狗无论作为宠物还是饲养使用,都是所有者的“财产”,所有者应当具有充分的处置权,只要处置的方式不违反法律,那么无论是食用还是饲养都应受保护。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你所说的宠物是指的那一类宠物,就目前而言中国大部分地区对食用狗狗是没有规定的,只有深圳和珠海出台全面禁止吃狗肉,违者将判定为违法,食用猫肉也有可能违法。深圳率先划出舌尖上的红线,杜绝食用猫狗肉!并且贩卖、吃、卖的人将追责。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我的回答是:不应该。中国自古就有吃狗肉的传统,而且吃狗肉也并不违法,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他人无权干涉。
可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反对吃狗肉呢?请大家看看央视的报道。
CCTV-7军事农业频道《聚焦三农》曝光所谓“肉狗养殖”的骗局
CCTV-1:中国压根不存在“肉食用犬”这一养殖行业!
CCTV-1“毒狗肉哪儿去了”为你揭开狗肉背后的真相
男子射“毒狗针”击中孕妇一尸两命 被判死刑
这些报道都是央视记者实地报道,有凭有据的真实的新闻。

新闻中据犯罪嫌疑人交代,盗狗毒狗的犯罪分子都不吃狗肉。

新闻中明确说明,中国肉类协会副秘书长高观在接受媒体采访是,明确表示“中国不存在养殖肉食用犬这一行业”。

综上所述,狗肉肯定是不该的吃的,那么这些来路不明的狗肉,我们肯定应该拒绝啊,当时不是为了爱狗,那太肤浅了,我们更应该爱国,如果再来一次不明原因的病毒大爆发会对中国的经济产生巨大的影响,所以,吃狗肉是可以的,但是请拒绝食用来路不明的狗肉。那样对自己,对家人,对国家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7、你同意“全国禁食狗肉”吗?请谈谈自己的观点?
赞成禁食狗肉(大概率应该是不赞成也不反对吧)
推行禁止动物,我想原因大家都知道,主要是因为动物身上太多病菌,容易引发疾病。那么为什么要禁止吃狗狗呢,我想是因为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吧。《忠犬八公》《野性的呼唤》等电影得到多少人的称赞,狗狗也在生活中扮演者不可或缺的角色。什么导盲犬,缉毒犬,警犬,宠物狗等等也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份子。更胜者,把狗狗当儿子养的也不在少数。
所以我是赞成的
不过自己想想,这个也是太主观了点。突然想到,现在好多人也把🐱,甚至🐔,🐷等都当做宠物,要是他们也反对吃🐱,🐔,🐷呢,那要怎么办?
近日,农业农村部的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立法禁食猫狗的新闻引发热议,一时间关于禁食狗肉的讨论甚嚣尘上。
支持声与反对声各半。
支持者认为:
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它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尤其是狗,已经“进化”为伴侣动物,不宜再划为家畜饲养,更不应食用。
反对者认为:
1.如果禁食猫狗=人类文明,那不吃牛、猪的族裔岂不是人类之光?
2.猫、狗、猪、鱼、鸟、龟甚至是蛇都称得上伴侣动物,为什么偏偏猫狗独得恩宠?
3.将个人(或少数人)意志上升到现代文明的高度,是用道德绑架理性。如果任由这种势头发展下去,个体的自由会越来越少。
还有人认为:我国是农业大国,几千年来耕牛一直是我们最好的帮手,也应该禁食牛肉,否则岂不是伤害了我国农民的感情?
两种观点我都认同,但从立法的角度看,禁食猫狗的做法就有失妥当。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
1.一件事一旦上升到法定层面,就会变得严肃。
广西玉林狗肉节、朝鲜族有吃狗肉的习俗、沛县狗肉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如果因为少数“爱狗人士”的偏见而立法禁止,显然是欠妥的。
2.法律法规应该听取民众的意见,但要超越民众的偏见,更应该尊重民众的自由和生活习惯。
法律应该体现的是客观、公正、全面,把主观因素当作客观事实是以偏概全的做法。如果仅以主观的“伴侣动物”而立法禁食狗肉,我无法认同。
我是@妥妥是个乖孩子,欢迎关注留言,期待与你交流。8、如何看待全国或将禁食狗肉?
本人是坚决反对禁食狗肉这一武断的做法,包括也不赞成一刀切的禁食野生动物,但坚决支持禁止捕食“濒危野生动物”。
在我们生活中,并不是人人都愿意吃一些野味,更不是野味人人看见都想吃。南方吃的许多东西本人看了就不敢想,更别提下筷子吃它。
狗是人类的朋友,吃它好像良心不安,但是,狗在社会上存量很多,尤其是流浪狗,它也传染疾病,它也会发脾气而乱咬人,尤其是疯狗咬人而导致受伤害的人得狂犬病而死亡,假若不吃,数量一定会越来越庞大,人死后找一块埋葬之地尚且很难,狗呢?狗健康的时候,主人喜欢的抱在怀里,一旦患病,有多少人去花钱为了治疗,为它安葬,为它火花等等,一狠心,抛弃了,就成为一祸害!所以吃它,是喜欢吃的人之口福,也是在净化生态。
禁止吃野生动物,好像是保护了野生动物,实际上并不尽然,比如野猪,野猪在退耕还林地区直接是一大害,毁坏了庄稼,农民并不能得到应有的 补偿。再比如麻雀,许多人包括专家,想当然的认为麻雀吃的是小虫子,那只是没有粮食的情况下,实际生活中,麻雀成群结队在田间地头吃成熟的粮食,吃的可不是一点点。但也只是有的地方在吃它,有的地方根本就没有吃它的习惯,反而认为吃这些东西是一种罪孽!
过度保护也是一种祸害。
一刀切的出台法律,实际上是懒政的具体表现,他们总以为将它交给法律,自己就没有了责任,没有了宣传教育的义务。前几天看到某地要把不戴口罩立法,本人感到纯属一笑话,教育很重要,法律不是箩筐,啥都想往里装,啥都想推给法院,结果呢?
吃狗肉,要不是所谓的爱狗人士在某些城市、高速公路“胡作非为”,大家并不知道那些地方喜欢吃狗肉,他们不断折腾,我们也得以了解,才知道还有个“狗肉文化”的存在,即使他们那么炒作,狗肉普及到餐桌没有,并没有,古语说得好“吃狗肉不上席”,意即吃狗肉的人连吃流水席的资格都没有,可见人们比较排斥吃狗肉者。(当然也有说法,狗肉不能作为酒席上的主菜,否则是大不敬)。
本人觉得吃狗肉和吃鸡肉、吃猪肉,吃驴肉。吃鱼一样,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出台这一政策者,纯粹是操闲心帮倒忙!有这一闲工夫,还不如到农村去,帮助农民脱贫致富来得实在呢!
坚决支持保护濒危野生动物。狗显然不是!
2020年4月11日 23.15
这个问题有个两面性:
一、狗是人类的朋友,看家护院。特别是训练有素的警犬,能帮人类搜救生命,抓捕犯人,嗅出毒品与危险物。
二、从营养学角度讲,狗肉可以补充人体所需的营养与蛋白质。
当然,就算不立法禁食之,能不食,是最好,就是缺少这一食物链,还有好多好吃的。
我举双手赞成!因为狗是人类的好朋友,要追溯到几千年的历史了。狗狗也是人类的“忠臣”!亘古至今忠臣是应当被人们讴歌敬仰的,所以要禁止杀戮,才能禁食狗肉!希望政府岀台一部保护狗狗的法律,上述办法方能奏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