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狗咬人调查结果出来了,这个事件的背后有什么不为人知的故事?我们一起来看看。先来看看事件的起因。7月28日下午,安阳市汤阴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当日15时许,汤阴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在汤阴县某小一住户家中发现一具女尸。接警后,汤阴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经查,死者张某,女,42岁,安阳市汤阴县人,系被被害人刘某丈夫。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同时,公安机关敦促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一:安阳狗咬人调查结果微博
近日,一起狗咬人事件频繁登上热搜,引起了诸多网友
19日晚,安阳“狗咬伤老人”事件狗主人王某刚向被狗咬伤老人及家属道歉了,王某刚表示不在小区喂养涉事犬只。
王新刚还称将赔偿对方损失,但被老人及其家属拒绝了。
“狗伤老人”事件气哭
今年9月,河南安阳,王女士年近80岁的母亲在小区遛弯时被两条大狗咬伤,小区监控显示狗主人就在现场。然而,狗主人拒不承认。
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小莉帮忙》栏目就此事做了9期报道,狗主人各种耍无赖“躲猫猫”。与此同时,某些相关部门处理问题的态度和方式也令人疑惑不解。
11月18日晚,《小莉帮忙》在系列报道第10期节目中称,狗主人委托社区寻求和解。王女士一家表示,要求对方在媒体见证下赔礼道歉。

当事人委托社区出面调停和解
19日下午,这场发酵了一个多月的狗咬人事件有了最新进展,《小莉帮忙》主持人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称,此事当地政府部门已经介入调查,结果将在调查核实后发布。与此同时,针对网传当事人与安阳市副市长为亲属关系的说法,有媒体报道称,狗主人王新刚为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检支队工作人员,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两人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户籍地也不在同一地区。
经过十期节目,此事终于有了眉目,目前狗主人在各方压力下终于发声,最新进展中其通过所在单位以及社区发声称,他和妻子原本准备对老人送医治疗,因伤者提出老人日后出现身体其他问题应由狗主人负责,因此不愿意私下调解,近日,其与社区沟通称想要委托社区和解此事,画上句号。
解决过程曲折:犬只为禁养犬单位门口起冲突
狗咬人事件发生于河南省安阳市一小区,小区内有监控将整个过程拍下。视频中显示,一名老人在小区内正常走路时被一条巨型贵宾咬伤,事情发生后,老人家属想要讨要一个说法,但狗主人迟迟不出面解决此事。
《小莉帮忙》节目组介入此事后,先是陪同老人家属一起上门讨要说法,狗主人一家拒绝开门不予沟通。在民警介入下,狗主人以质疑警察身份为由拒绝交流。根据城市养狗办法中对于禁养大型犬的规定,节目组咨询了相关单位,均表示巨型贵宾犬不能在城市中进行饲养。同时,律师也表示,凭借小区监控可以认定为狗主人需承担赔偿责任。在家属去到养狗人单位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讨要说法时,被几个陌生男子拦住并发生冲突,办公室负责人现场称几人并非为本单位职员。在事实充足,各方权威说法都较为明确的情况下,养狗人依然拒绝出面沟通。
纪委介入
事情发酵已有月余,涉及到此事的相关单位包括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阳市纪委监委,不少网友正在等待事情的解决结果,目前安阳市纪委监委官方微博评论已关闭,网友无法进行留言。
二:安阳狗咬人调查结果央视
它可能会咬离它最近的那个人而不是让它的害怕那个人。要防备这种情况下被咬,最好的办法是,一定先征得狗主人的同意,在狗主人的引导下去和一只狗接触。如果你发现一只狗有害怕的表现,耳朵耷拉起来,尾巴紧紧地夹起来,试图避开你,那么最好是不要急着去跟这只狗接触。
尖叫,给脸色,批评,都可以。只要明确就行。幼犬坚持到狗成年,成年狗坚持一段时间,它渐渐地就不这么玩了。故意咬人的情况又分两种了,一种是攻击性,一种是害怕。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但是事实上狗由于害怕咬人的可能性,比由于攻击性咬人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正常狗狗咬人,大抵有两种情况:和你玩不小心伤到你;故意地咬你;不小心伤到人的情况在幼犬中比较常见,因为幼犬是从互相撕咬中学会“咬的分寸”的,可是人的皮没有狗的厚,也没有毛,所以它伤不到狗狗的普通撕咬会伤到人;另外幼犬的牙齿比成犬锋利很多,因为幼犬的咬合力差很多,所以在不经意挂到的时候,也会伤到人;以上的情况,处理办法是明确地让狗狗知道你不喜欢而且不能承受这种行为。
三:安阳狗咬人调查结果四川财政厅长
狗的主人被停职了,而且还向老人道歉,并且得到了老人的原谅。
首先,安阳市的巨贵咬人案件在近日的“流量”实在是大,最开始就是一条巨型贵宾犬咬了一名无辜老人,本来当时巨贵主人就在身边,若是当时就能够好好道歉并且给出合理的赔偿的话,事情恐怕早就解决了。
河南省安阳市出现的巨贵咬人案件,最终的通报是相关人员被处分,情节严重的已经被撤职了,这件事情也终于告一段落了。不过,因为这起案件引起了另一起诈骗案,所以目前安阳市警方还在积极调查当年的案件,相信不用多久就能够给出官方通报,还望大家耐心等待。
四:安阳狗咬人调查结果最新
由蒋小姐及养狗者共同承担。
由赵某承担,虽然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但此案中蒋小姐具有的免责事由。
这个事狗主是有大部分责任的 然后你也要承担一些小部分责任 当然大狗的也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