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明确规定遛狗不牵绳、不给狗狗戴嘴套等行为,将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同时,上海还将加强对流浪浪犬的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养犬人,将依法予以处罚。此外,《条例实施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1、上海市养犬条例大型犬标准?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养犬人的合法权利,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犬只的饲养、经营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养犬管理实行政府部门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建立由公安、兽医、城管执法、工商行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卫生等部门参加的养犬管理工作协调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养犬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市公安部门是本市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县公安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养犬管理以及相关处罚。市公安部门设立的犬只收容所负责犬只的收容、认领和领养工作。
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犬只的狂犬病防疫,指导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相关管理以及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城市化地区饲养、经营犬只过程中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卫生、财政、物价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养犬人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防治狂犬病和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和养犬知识宣传,引导养犬人形成良好的养犬习惯。
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助相关管理部门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督促养犬人遵守养犬的行为规范。
第九条 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动物保护组织等社会团体参与养犬管理活动。
2、上海合法养德牧的条件?
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
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
(二)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三)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四)单位所在地在办公楼、居民小区以外。
单位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四)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单位饲养犬只的场所证明;
(六)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目前上海还没有合法养德牧的可能,依据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本市禁止个人饲养的烈性犬只目录的通告》,德国牧羊犬属于本市个人禁养的烈性犬,无法办理养犬登记。
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能养,打疫苗办狗证即可!
另外就是要是在市区可能不一定给办理狗证。
3、养犬数量规定?
上海养犬管理条例。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和年检制度。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养犬人应当办理养犬登记。未经登记不得饲养,凌乱三个月的犬只本是应当采取措施逐渐实现犬只的狂犬病免疫接种与养犬登记年检,在同一场所办理。
饲养犬只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场所。个人在城市化地区内饲养犬只,每户限养一条。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
各地民典法有规定,一户只能养一头中型犬,不能养大型犬和烈性犬
4、上海动物检疫证明怎么办理?
1、办理流程。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需现场填写《检疫申报单》,携带相关材料,并将犬、猫带到办理现场进行临床检查。
2、需要注意的是。请在现场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前,提前3天预约办理(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犬、猫需提前15天预约)。
3、需在犬、猫注射狂犬病疫苗21天后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才刚刚打过疫苗的狗狗猫猫,办不出检疫证哦~~)。
4、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如果爱宠是本市犬。
5、饲养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6、公安部门核发登记在闵行区内,并在有效期内的《养犬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兽医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的《狂犬免疫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7、犬只出生满3个月的,饲养者应当按照《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将犬只送至兽医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植入电子芯片。
8、不满3个月的犬只,必须提供母犬《狂犬免疫证明》和《养犬登记证》。
9、明确告知运载方式,提供运载工具牌号(航班号、列车车次、车牌号)。
1、带上宠物前往你们所在各区级动物防疫监督所、动植物防疫检疫站或有合格授权委托资格的宠物医院,为宠物接种狂犬疫苗。
2、为宠物接种完毕,可以直接现场办理《免疫证》。《免疫证》上能够体现出免疫单位、免疫地点、免疫时间等信息。如果你的宠物已经接种过狂犬疫苗,但还没办理《免疫证》,可以根据各个区的要求,先办理《免疫证》。
5、上海市区能不能养大型犬?
上海内环不允许养大型犬。上海外环允许养大型犬。以上都需要办理养狗证,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执行。如有问题,可以去当地派出所反映情况,或拨打打狗队电话,或110报警。
6、上海养狗需要什么条件?
在上海养狗你需要办狗证,因为上海是对大型犬管理严格的城市,肩高超过40里面的犬种是不准许养的,如果你养的狗符合办狗证的标准,办完狗证之后你还要考虑你自己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买狗粮,然后平时要有时间遛狗,为狗清理粪便,这都是必须的条件。
7、国家法律对导盲犬如何规定?
关于导盲犬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及一些地方性法律法规(如《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大连市残疾人保障若干规定》 等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三、《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楼、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候车(机、船)室、餐饮场所、商场、宾馆等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前款以外其他场所的管理者可以决定其管理场所是否允许携带犬只进入。禁止犬只进入的,应当设置明显的禁入标识。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的,应当征得出租车驾驶员的同意。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相关公约或者规约,划定本居住区禁止犬只进入的公共区域。盲人携带导盲犬的,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
四、《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盲人饲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费;非营利性组织收养流浪犬、遗弃犬的,收养期间免收管理费;饲养绝育犬的,减半收取管理费。
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下列场所,但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
(一)除出租小汽车以外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二)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三)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歌舞厅、体育馆、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
(四)公园、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候车厅、候机室等公共场所;
(五)区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划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五、《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第四十一条规定, 残疾人凭残疾人证优先购票、优先搭乘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携带辅助器具和导盲犬。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进入收费公共厕所。
六、《大连市残疾人保障若干规定》
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便利。
(扩展)
允许盲人使用导盲犬,允许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是保障盲人权利的重要措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和标志。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免费使用导盲犬,是盲人的一项社会福利。同时,国外有一套完整的导盲犬选种、检验检疫、训练上岗资质管理及使用导盲犬盲人的义务等管理规定。
国外的实践表明,经过严格驯养训练和资质管理,导盲犬不会对公共安全产生威胁。国外导盲犬可以携带出入所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
8、导盲犬法律规定?
关于导盲犬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及一些地方性法律法规(如《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大连市残疾人保障若干规定》 等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三、《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楼、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候车(机、船)室、餐饮场所、商场、宾馆等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前款以外其他场所的管理者可以决定其管理场所是否允许携带犬只进入。禁止犬只进入的,应当设置明显的禁入标识。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的,应当征得出租车驾驶员的同意。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相关公约或者规约,划定本居住区禁止犬只进入的公共区域。盲人携带导盲犬的,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
四、《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盲人饲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费;非营利性组织收养流浪犬、遗弃犬的,收养期间免收管理费;饲养绝育犬的,减半收取管理费。
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下列场所,但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
(一)除出租小汽车以外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二)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三)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歌舞厅、体育馆、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
(四)公园、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候车厅、候机室等公共场所;
(五)区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划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五、《山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第四十一条规定, 残疾人凭残疾人证优先购票、优先搭乘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携带辅助器具和导盲犬。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进入收费公共厕所。
六、《大连市残疾人保障若干规定》
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便利。
扩展资料
允许盲人使用导盲犬,允许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是保障盲人权利的重要措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和标志。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免费使用导盲犬,是盲人的一项社会福利。同时,国外有一套完整的导盲犬选种、检验检疫、训练上岗资质管理及使用导盲犬盲人的义务等管理规定。
国外的实践表明,经过严格驯养训练和资质管理,导盲犬不会对公共安全产生威胁。国外导盲犬可以携带出入所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
导盲犬是视障人士的眼睛!盲人携带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应该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要成为导盲犬,就要经过专业的训练,要在固定的路线进行多次训练,确保能够完成任务,经过考核之后,才能成为真正的导盲犬!一般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因为人多拥挤,容易踩踏狗狗,一旦踩疼了就会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