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配种一个星期了,它的肚子还是没有动静,主人很着急,于是决定带它去医院检查一下。到了医院,医生看到狗狗的肚子后,笑了,原来狗狗怀孕了,但是狗狗妈妈因为身体不舒服,所以一直没有出来。医生说,如果不及时治疗,狗狗可能会死掉。听到这里,主人心里非常难过,自己辛辛苦苦养的狗狗狗却不能陪伴自己,实在是太可怜了。于是,他决定带狗狗去宠物医院检查一下。
一:买的狗狗一个星期出了问题算谁的?
活蹦乱跳的小金毛
不到一个星期就病死了属实让铲屎官们痛心不已
宠物买卖交易中“星期狗”事件时有发生所谓“星期狗”是指消费者购买时宠物狗表现得十分精神、活泼可爱可是多数买回去7天左右就会出现问题甚至死亡跟随小编一起看看以下这则案例!
宠物病死 索赔商家
张某从某水族馆以900元的价格购买金毛幼犬一只,并购买了狗笼、狗粮等宠物用品,总计花费1000元。次日,该幼犬食欲不振,精神萎靡。第三天,金毛幼犬开始呕吐。第四天,张某带幼犬到动物医院看病治疗并检测显示,该幼犬携带高浓度的犬冠状病毒和细小病毒,情况严重。当晚,张某就幼犬的状况与水族馆沟通,水族馆表示“别给金毛花钱治病了,干脆我再送你一条”,张某并未同意。又过了一天,幼犬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前后支出治疗费共计2000元。后张某将幼犬尸体火化,支付火化费1800元。
张某要求水族馆退款未果,投诉到农业局。农业局认定水族馆违法经营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张某以水族馆存在欺诈经营行为,侵害了张某的财产权益和身心健康为由,诉至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请求判决水族馆返还购买幼犬和宠物用品等费用1000元,并支付价款三倍赔偿金3000元、赔偿幼犬治疗费、交通费、火化费等4000元,支付张某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元,赔偿共计9000元。
谁该赔偿 引发争议
济南市槐荫区法院查明,该水族馆登记的工商经营范围并没有宠物狗买卖,后其经营范围变更后增加了该项内容。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水族馆是否应赔偿张某的损失。
(图片源于网络)
法院判决 双方满意
槐荫区法院认为,张某与水族馆买卖金毛幼犬合同合法有效,金毛幼犬患病死亡,水族馆应承担赔偿责任。张某购买宠物犬时,系其自由挑选,在水族馆告知“朋友说打过一针”,但是没有出具防疫部门对出售的宠物犬进行防疫的情况下,盲目购买,亦应承担相应责任;宠物犬患病后,水族馆同意为其更换,但张某以其为宠物犬治疗为由未能更换,导致宠物犬死亡、损失扩大,其扩大的损失不应由水族馆承担。水族馆不是专业宠物犬售卖店,主观上不清楚所卖宠物犬是否携带致病菌,不应认定其具有欺诈行为;张某要求水族馆返回购买幼犬费用900元以及为救治生命而支出的必要医疗费用2000元,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因依据不足或系自身扩大的损失,法院不予支持。
槐荫区法院判决水族馆返还张某购买宠物犬款项900元及治疗费2000元,驳回张某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导致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等,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第二款: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狗狗一个星期洗一次澡可以吗
狗狗一般一周洗一次就够了。
狗狗的皮脂腺会分泌出一种有味道的保护性油脂,作用是使狗狗的皮肤不受气候和外界污染的侵害。经常洗澡会破坏这种油脂的分泌,降低狗狗的抵抗力,所以不要以爱干净的名义做出这种有损狗狗健康的事情。
当然,如果狗狗在外面玩了泥巴回家,或者淋了雨回来,是要马上给狗狗洗澡的。淋雨洗澡是为了不让狗狗受凉感冒,洗完澡一定要尽快吹干,不然也是容易感冒的。
给狗狗洗澡也需要用宠物专用的沐浴露,人用的沐浴露会损伤狗狗的皮肤,造成脱毛、干燥等症状。
三:主人离开狗狗一个星期
你不在的时间狗狗当然是相当念着你的。远远的嗅着你的味道,就会飞奔过来朝你身上扑,摇头晃尾的各种讨好你,各种求抚摸。
开始狗狗的心情也一样很低落的,以为主人不要他了,对别人也爱搭不理的那种,吃东西也是小心翼翼——不过呢过二三天狗狗的心情会慢慢的转好一些,
狗狗和小孩子没什么区别,在我眼里是这样.呵呵.






















